企业办的学校、医院等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待遇吗?
添加时间:2018年3月30日 来源: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ylwza.com/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不属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因此,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待遇。但是,如果其用地能与企业其它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 http://www.wylwza.com/news/view.asp?id=91026430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