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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企业资质变更怎么做 债务重组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添加时间:2023年6月5日 来源: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ylwza.com/

 张宾峰律师,北京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网上申报企业资质变更怎么做

企业在变更时会涉及到很多的步骤也需要提交很多的资料。在企业面对资质变更时需要及时在相应网站进行变更。并且不同类型的变更所需要的资料也是不一样的,那么网上申报的话都会需要什么资料呢接下来让为您一一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上申报企业资质变更怎么做

1、企业因注册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由企业提出变更理由及变更事项,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署的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变更前、后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变更前、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股东会相关决议;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a.企业名称变更的,需通过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以变更后的名称申报填写资质申请表并提交;b.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变更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身份证明;c.地址变更的提交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所租场地的产权证明。

二、企业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属于新设分立和企业派生分立,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2号)第条所列的全部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改制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5、《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三、企业进行改制、合并等情况,需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

4、企业章程;

5、企业楚剧由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签署的资质证书变更申请;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7、《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

8、企业是国有企业整体改制,还需提供改制方案,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三、特别注明:

1、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的,需通过企业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以变更后的名称申报填写《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并提交。

2、材料要求:

除注册名称外,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注册地址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企业,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甲级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的,表格和附件材料各一式三份;其余资质的企业提交表格和附件材料各一式两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基本信息表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川备案申请表

企业必须资质完整,这个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必备的一部分。在面临资质变更时企业也必须到相关网站或者政府进行变更。

债务重组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债务重组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债务重组不同于破产清偿

债务重组的定义为:当债务人遭遇财务困境时,债权人能够在与债务人原来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修改部分债务条件,从而达到减轻债务人财务负担的效果。因此,客观上来,进行债务重组,是企业在遇到财务困境、经营不善时度过难关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然而,企业的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必须意识到债务重组与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避免出现法律问题,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首先,破产企业的债务重组前提是法院已经宣告该企业破产,并且已经终止经营,企业正常关闭,不再存续。反观债务重组,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继续生存下去,破产清偿是企业难以维系所要履行的最后一道程序。破产企业的偿债顺序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其次是偿还职工工资、国家税金、劳动保险费用,最后才是债权人能够得到清偿的部分,因此,债权人很有可能只能得到部分清偿,甚至是得不到任何清偿。中国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企业仍然能够持续经营,并且需要在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保障债权人能够拥有在一定期限内收回大部分债权的权利。

债务重组不同于企业改制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债务重组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了一定的发展,不仅仅是遭遇财务困难的企业,正常经营的企业也有可能进行债务重组。比如,企业可以凭借债务重组这一经济活动,获得额外的税收收益、技术资源等等。此外,如果债务人有转产计划,那么一批固定资产将会被报废或者闲置,此时债权人正好需要这一批固定资产,那么双方便可以签订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采取固定资产清偿。由此延伸开来,债务重组不同于企业改制。债务重组的适用条件之一是企业要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如果企业一旦改制经营,虽然在此基本上可以将债务转为资本,从表面上来看企业仍然生存,但是由于企业已经完成改制,老企业已经在企业的申请下由工商部门进行注销,新企业在办理了从业登记之后,也建立起了新的会计账目,此种情况下的“持续经营”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所规定的持续经营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另外,企业在改制时的债务转资本必须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而评估的对象则是企业净资产,由此可见,债权人也不会发生重组损失,也就是债权人并没有让步。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债务重组对净资产的评估,可以采用评估价或者协商价,有发生重组损失的可能性。如果某项资产暂时不存在较为公允的市场价格,那么还可以通过折现率贴现计算、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等方式进行确定。

债务重组不同于产品抵债

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中国的会计实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针对财务重组这一业务,凡是事能够改变债务条件的事项,都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债务重组方案。从现有的债务重组案例来看,债务重组有着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显著修改了原定的债务条件,二是企业实实在在发生了难以解决的财务困难,债权人愿意做出让步。对已债务人拆东墙补西墙,或者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可转换债券转化为资本的情况,都不满足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因此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之前,需要深入、准确地把握债务重组的内涵。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债务重组同产品抵债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产品转移情况,但是只要债务条件并未修改,那么也只能看作是一方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卖给另一方,并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然而,如果涉及到了债务条件的修改,尤其是其中一方还正好处在财务困境之中,并且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对债务条件的修改都达成了一致,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属于债务重组。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是否存在对债务条件的实质性修改,是我们判断一项业务是否属于债务重组的显著依据,因此,产品抵债不能归纳到这一范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债务重组不同于破产清偿,进行债务重组,是企业在遇到财务困境、经营不善时度过难关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债务重组不同于产品抵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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