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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的流程 最新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9月30日 来源: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ylwza.com/

  张宾峰,北京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的流程

  核心内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的流程怎么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由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并转上市公司监管部。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以及不受理的决定。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的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的流程:


  1、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3、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沟通交流。


  4、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5、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事宜。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最新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

  许多公司都希望把公司做到上市,这几年,拼多多上市了、小米上市了、美团也上市了,可见对于大部分公司的运营模式来说,上市对公司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新三板实际上是一种商业模式,那么

最新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

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最新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注: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城市的高新园区企业。


  二、新上市公司的好处


  1、资金扶持:各区域园区及政府政策不一,企业可享受园区及政府补贴。


  2、便利融资:新三板挂牌后可实施定向增发股份,提高公司信用等级,帮助企业更快融资。


  3、财富增值:新三板挂牌企业及股东的股票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4、股份转让:股东股份可以合法转让,提高股权流动性。


  5、转板上市:转板机制一旦确定,公司可优先享受;绿色通道;。


  6、公司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7、宣传效应:新三板公司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


  三、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则体现在服务对象、制度规则设计等方面。


  1、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2、在准入条件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不设财务门槛,也没有主营业务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创业板不仅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还要求主营业务突出,集中有限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3、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具体要求。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侧重于赚取企业成长的钱。而主板与创业板则侧重于通过股票买卖赚取市场差价。


  5、交易规则不同。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资者限制决定了较低的流动性。另外,新三板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可流通股权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而主板、创业板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6、信息披露不同。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低于创业板。新三板仅需年半年报和年报,季报不强制披露,另外还无强制预披露要求。新三板相对创业板规模更小,企业生命周期更前端,行业更细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最新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公司上市新三板的条件包括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且上市公司的地点也是有限制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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