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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转企改制”是大势所趋

添加时间:2018年1月25日 来源: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ylwza.com/
 新闻出版“转企改制”是大势所趋,《中国经济周刊》:今年4月,在京新闻出版业今后三年新闻出版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已经基本确定。目前,报刊业改制的进展情况怎样?报刊业改制的原则和方向是什么?
 余昌祥:根据报刊业改革思路,我们目前正在对中央单位所办的220多种报纸,2600多种期刊,逐一列出名单,进行分类。报刊业改制原则上是按三个步骤推进,但是如果有党政机关主办的报刊社现在就提出来改制,当然也鼓励。
 我们提出的想法是通过转企改制,吸纳更多的资源,整合多种形式的媒介资源,报刊业能够形成10到15家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综合性传媒集团。据我们初步统计,目前资产20亿以上的报业集团有10多家,一年的主营收入超过10亿的报业集团有10多家。这在以前是不能想象的,这些都是改革带来的成果。
 《中国经济周刊》:报刊业转制过程中,人员安置是关键。对此,国家在转企改制中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
 余昌祥:我从试点单位了解到的情况,并没有感觉到人员安置有太多的困难,因为国家在人员安置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比如说,转企后的五年过渡期内,离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计发的养老金,如果低于按事业单位计发的养老金,这个差额可以加发补贴给补齐;再比如社会保险,在转企改制之前是事业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转企以后,在编人员在转企之前没有缴纳的这些社会保险,视同缴纳。
 如北京市的社会保险是1992年开始建立的,单位2006年才转为企业,转企之前的这14年没有交过社会保险,也视同缴纳。这笔钱由财政给补贴。所以,在人员安置上,国家给了相当优惠的政策。
 国务院2003年12月31号颁布的105号文件,涉及的优惠政策还有很多,比如在财政税收、投资融资、收入分配、社会保险、人员安置等政策,都适用于转企改制的企业,如果不转企改制,就享受不到。
 由于这个文件在2008年年底到期,现在中宣部、财政部会同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正在对这个文件进行修改。此文件修改的原则是:已经给予的这些优惠的经济政策,予以保留;同时,要在这些已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以便更易于落实和操作。
 此外,一些单位实际上在转企改制之前,已经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除了少数的事业在编人员之外,多数已经是聘用人员。所以,在人员安置、身份转换问题上,也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中国经济周刊》:报刊业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6年在面上逐步推开,通过试点单位的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突破,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试点单位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余昌祥:试点单位的经验,最重要的是观念和认识的问题。现在有一些单位和人员,还存在比较多的观望情绪,还有种种的顾虑,总想看看别人改了之后怎么样,有什么好处。
 在这个问题上,现在已经不是30年前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那个时候,改不改,愿不愿意改,可以看,可以等,但是今年改革开放都30年了,改革的要求已经很明确,包括改革的推进时间也确定得很明确。因此,这个时候不是改不改、愿不愿改的问题,而是要考虑怎么改。这是大势所趋。
 我们加入wto,过渡期很快就结束了,而且现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都已经转型为市场经济了,我们就不能指望还象过去几十年前的那种事业体制继续维持下去,不仅是新闻出版单位,其他行业的事业单位也要进行改革。所以,以后即使是事业单位,也不再是过去那种传统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和事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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