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律师信息
张宾峰-北京法律顾问律师照片展示

张宾峰律师

  • 律所: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601255711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2/3/5/2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地方热衷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来源: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ylwza.com/

  张宾峰,北京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地方热衷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地方国企改革已进入政策落地期,包括深圳、重庆、上海、山东等多省市都纷纷制定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由此看出,地方国企改革步伐明显加速,同时,以混合所有制为导向的市场化兼并重组也将提速,整体上市以及整合重组成为地方国企改革的主旋律。


  地方国企改革


  自《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出炉以来,已满一周年,这一年来,央企以重组为亮点,而地方国企以尝试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


  据《证券日报》记者调查,与国有资本公司等试点改革比较,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国企更热衷于尝试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尤其以存量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撬动当地国资国企改革,同时实现盘活国企存量资产的目的。


  目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三种方式,一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二是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合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整个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公开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等改革在抓紧推进。


  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山东、广东、上海、重庆等地都在展开。以山东为例,山东省首批选择的58户试点企业,目前已有22户企业制订了混改方案。并且为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山东省研究起草了《关于充分发挥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小股东作用的指导意见》。设立了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一期将形成200亿元规模,助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基金已围绕首批58户混改试点企业开展了前期调研论证,初步筛选出一批重点合作对象,并帮助企业完善了混改方案,下一步即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当前,地方政府热衷于存量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且借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趋势。今年3月份,山东省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部署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充分利用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公众公司。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采取首发、重组等方式,实现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整合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协同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整体上市。鼓励已完成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的公司,向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同时,稳妥实施员工持股。


  一位业内研究者表示,当前,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的挑战,需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可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

  如今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确实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空间,但也使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常可以听到一些企业债务重组的消息,那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哪些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债务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1、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


  2、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


  二、 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


  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企业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债务转移、债务豁免和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Copyright 2018-2024

北京法律顾问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